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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营改增”首月申报率近100%入库税款超8亿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自苏州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入库首笔“营改增”税款224万元后,截止11月15日首个税款征收期结束,江苏省12.44万户试点纳税人向国税部门申报10月份应纳增值税8.33亿元,申报率达到99.64%,入库“改征增值税”8.18亿元,其中交通运输业2.35亿元,部分现代服务业5.83亿元,入库率达98.2%。营改增积极效应初步显现。 
    为确保试点纳税人实现“10月份顺利开票,11月份正常申报”,江苏国税各部门密切协作,实现了各项工作的无缝衔接,全省试点纳税人开票、申报缴税平稳有序,新旧税制实现了顺利转换。 
    在纳税服务上,各办税服务厅设置营改增导税显著标志,设立营改增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对纳税人进行引导、辅导;设置营改增咨询岗(窗口)205个,增设发票发售、代开窗口612个,增加营改增代开点150个,增购100多台自助办税终端,全面实行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在11月纳税申报正式开始前,组织试点纳税人,尤其是一般纳税人进行最后一次申报模拟培训;设置专岗、专人、专用电话解答营改增疑难问题;在媒体集中刊登纳税人咨询频率高的问题解答;完善三级应急管理机制,各级应急处置小组随时待命,第一时间处置相关问题。在维护征管秩序上,对后续接受的试点纳税人,落实首问负责制,按照“先受理后处置”的原则,继续提供便捷办税通道。避免国地税“两不管”或纳税人“两头跑”。在防范风险上,将货运发票纳入网络开具范围,实时掌握纳税人开票信息,以及时发现异常并迅速作出反应;组织开发《货物运输业风险特征指标》和《运输工具信息采集与代开货专发票“警戒线”控制系统》,在畅通纳税人依法自开、代开发票渠道的前提下,发布预警提示,防范虚开发票等风险。与此同时,强化信息技术支持,组织税企银三方协议的签订和维护,实现了全省76.7%的试点纳税人电子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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