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从价计征在提取 税收方面 强于从量计征
安志勇
7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了资源税改革。从价计征是此次资源税制改革的两大核心任务之一。具体而言,就是在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钨、钼6个品目的资源税实施从价计征改革的基础上,再对绝大部分矿产品实行从价计征。
人们不禁会问:从价计征与从量计征这两种税务工具之间的区别究竟是什么?
首先,从价计征与从量计征的比较一直与税收政策的设计紧密相关。比如,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这两种税务工具之间的平衡一直是欧盟统一其成员国的烟草税时面临的有争议的问题。再比如,英国政府在1996年推出了垃圾填埋税。在设计垃圾填埋税时,碰到的一个关键问题即是:垃圾填埋税究竟该采用从价计征还是从量计征?最初的建议是采用从价计征,而最终决定采用从量计征。另外,许多经济转型国家在对其以前的流转税制度进行大规模改革时,也同样面临着选择从价计征还是从量计征的问题。
其次,从价计征与从量计征的比较也是财税领域研究的最古老问题之一。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至少可追溯到19世纪30年代。传统的研究结论主要有两个:第一,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这两种税务工具所产生的影响是完全等同的;第二,在不完全竞争(比如垄断)的市场环境下,从价计征在经济福利上要优于从量计征。其理由是: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如果征收相同的税收收入,从价计征所造成的经济效率损失要低于从量计征所造成的损失。
笔者最近的一篇学术研究论文从一个新的、也许可以叫作“对偶”的角度研究了从价计征与从量计征的比较问题。笔者的研究发现,在不完全竞争(比如垄断)的市场环境下,从价计征的税率与从量计征的税率之间存在一个一一映射的关系。在每一对相互映射的从价计征的税率与从量计征的税率作用下,企业的最后产出是相等的,消费者所面对的商品价格也是相等的。唯一的区别在于从价计征相较于从量计征会给政府带来更高的税收收入,但这相对较高的税收收入又同时被企业相对较低的税后利润正好抵消掉。这一研究结果表明,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从价计征与从量计征这两种税务工具之间的真正区别在于,其提取税收收入的能力不同;前者在提取税收收入方面的能力要强于后者。
笔者的研究也发现,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从价计征的税率与从量计征的税率之间也存在一个一一映射的关系。在每一对相互映射的从价计征的税率与从量计征的税率作用下,不仅企业的最后产出以及消费者所面对的商品价格是相等的,而且政府的税收收入也是相等的。这一研究结果表明,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从价计征与从量计征这两种税务工具是完全等同的。这一研究结论与传统的结论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