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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业界声音:房地产税短期内或许不可能全面征收


来源: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记者 文强

  7月24日,在成都闭幕的2016年第三次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应该积极推动房地产税制改革,解决收入分配问题,这是一个难题,但也义无反顾地要做。

  在国内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如日中天”的当下,权威人士重申房地产税的话题,又开始让不少人“躁动”起来,而更多消费者则担心:一旦房地产税开始执行,房价是否会下跌?那时拥有房子的成本会增加多少?

  房地产税其实是多个税种的集合

  “市场认为的房地产税,并非是未来将出现的房地产税。”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直言,房地产税三年内全面征收不可能。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行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国内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这也意味着预期中的房地产税其实是“房地产税”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2013年楼市火爆时,很多人认为是出台类似国外的物业税的好时机,通过这个税种调节房地产消费多寡,降低房地产投资比例。但实际按照国内的房地产市场基础——土地年租制,并不具备房地产税的基础。所以实际市场预期的那种房地产奢侈消费税出台的可能性很小。

  另外,房地产税对市场的影响已经有所消化。从过去一年不动产登记的落地进程看,执行力度低于市场预期,而作为房地产税必要前提的不动产登记还未全面完成的情况下,房地产税落地的可能性很小。同时,目前不动产登记等还未全面完成,所以房地产税对市场的影响低于市场之前预期,市场对房地产税带来的利空也都已经接受。

  落地之后房地产税5年内影响不大


  “房地产税从执行周期看,起码5年内影响都不会大。”张大伟说,从上海、重庆试点情况来看,房地产税是先从增量开始,但这并不意味着房地产税在这些城市就不会扩大。重庆已经逐渐开始扩大到存量;其次,但也并非指只核查增量,而是对新购房人群核查存量面积,超额的征收房地产税。以上海为例,如果不新购房屋,之前存量面积不计算房地产税,但如果新购房将叠加之前存量一起计算房地产税;另外,房地产税未来是用来取代地方土地出让金减少后的地方税源。初期肯定从新购的超面积收起,但是长远来看,肯定会涉及存量多套房。如果仅考量新购面积征收的房地产税,可能税额连保证新增征税人员的成本都难以满足。“从地方收入来源来看,土地出让金的占比很高,而目前试点的上海及重庆的房地产税额度都非常少。所以后期房地产税扩大化甚至有可能对二套以上全面收取的可能性非常大。对目前我国很多城市居民的财产收入以2-3套房产形式存在,可能会有比较大的影响。”专业人士李绍华说,新增税费、不改变供需结构的话,最后结果依然是加税。税费从交易环节转移到持有环节意义不大,更大的可能性是增加税费而非减免。房地产税是新增实际收税的税种,在实际交易中并不能促进新增加供应,虽然短期可能影响部分投资者抛出房源,但如果不解决投资只能依赖房产、新建住宅供应少于需求的话,房地产税依然会被转嫁给买房者支付。“房地产税如果真正执行之后,会增加地方政府收入,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地方政府高价卖地的意愿,减少“地王”出现的概率。”成都健鹰地产总经理杨健鹰说,但这个政策如果尽早的执行,也可能会影响部分库存空置房源选择出租,增加租赁房源平抑房租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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